臺灣擁有豐富海洋資源,先民自古傍海而生,遺留許多活動遺蹟,又臺灣海峽特殊的地理位置,為世界航運交通的要道,因礁石羅布,風濤險惡,經常發生船難,因此海底下蘊藏豐富的水下文化資產,其重要性不在商業價值,而是其所蘊含的歷史訊息。
依據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辧法》,未來進入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觀覽引導員應均應具備潛水教練合格證明文件及主管機關發給之水下文化資產保護相關講習之課程證明,以確保觀覽引導員均具備水下文化資產相關素養,以利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保護、管理及教育宣揚。
爰此,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致力於向大眾推廣、宣導保護水下文化資產正確觀念,辦理「保護水下文化資產觀覽引導員工作營」,教授潛水教練水下文化資產相關知識、法條規範、通報方法、倫理守則及水下文化遺址與人類文化、歷史的重要關聯,並實際下水在水下遺址現址辦理觀覽演練,通過考試發予水下文化資產保護講習觀覽引導員講習之課程證明,培訓我國潛水教練為水下文化資產觀覽引導員。藉以培訓潛水人員種子守護員,達到全面推廣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全民共同維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目的。
本工作營目的為培訓潛水教練為水下文化資產觀覽引導員,完成全程課程講座、實作演練者,將頒發本工作營結業時數證明。通過考試學員,將頒發「水下文化資產保護講習觀覽引導員」講習課程證明。通過考試學員,將頒發「水下文化資產保護講習觀覽引導員」講習課程證明。